您现在的位置:中国金融网 >> 优秀男人俱乐部 >>  >> 正文
布什访英:欧洲之旅的重中之重(1)
2008年6月17日 13点18分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打印字体: 收藏
[下一页]
[1] [2]

  

【本文摘要】 15日,布什的“空军一号” 专机抵达希思罗机场后,布什转乘直升机飞往温莎堡与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举行会晤。 在那之后,布什夫妇与英国首相布朗夫妇在唐宁街10号首相官邸共进晚餐。16日,两布举行正式会谈。

  两布会谈取得重要成果

  6月16日,美国总统布什结束对欧洲为期8天的访问。这是他中东之行回到美国还不到一个月后的又一次重大外交行动,旨在加强美国与欧洲在一系列全球问题上的联系。布什欧洲之旅的最后一站是美国是“最亲密的伙伴”英国。英美媒体称,两国领导人会谈的重点是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以及伊朗核计划等问题。

  15日,布什的“空军一号” 专机抵达希思罗机场后,布什转乘直升机飞往温莎堡与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举行会晤。 在那之后,布什夫妇与英国首相布朗夫妇在唐宁街10号首相官邸共进晚餐。16日,两布举行正式会谈。英国首相和布什总统结束会谈之后一道出席在伦敦举行的联合记者会。布朗说,英国政府准备冻结伊朗最大银行在英国的资产。他还警告德黑兰,如果它拒不终止核浓缩活动,它将面临不断增加的制裁。布朗说:“如果伊朗继续无视联合议案,继续无视我们作为合作夥伴的建议,我们就别无选择,只能加强制裁。因此,英国今天敦促欧洲进一步制裁伊朗,欧洲国家会同意这样做。”

  英国首相布朗还宣布计划向阿富汗增派英国军队。有记者问布朗,英国是否可能减少在伊拉克南部巴士拉地区的兵力,以便和英国增加在阿富汗兵力部署相平衡。布朗说:“你不能把我们在这两个国家的军队人数做交换。我说过,我们在伊拉克有事情要做。我们在阿富汗也有事情要做,我们将继续完成我们的工作。”布什对上述消息表示欢迎。他说,布朗正在履行他的承诺,尽管承受英国公众要求从伊拉克撤军的压力。布什说:“他在伊拉克留驻的英国军人人数超过了先前的预期。布朗和我,都将根据伊拉克的情况,根据我们指挥官的建议做出决策,而不是依据政治人物制定的时间表。”

  美国媒体评论说,布什从英国首相布朗那里听到一些可喜的消息。布什的“告别之旅”赢得了英国对他两项要求的支持,一项是向阿富汗增兵;另一项是继续向伊朗施加压力。布什对欧洲的最后一次访问以对白宫具有积极意义的信息而告终。

  英国与美国在从伊拉克撤军问题上有分歧

  布什此行的目的主要是与英国首相布朗就伊拉克、伊朗等问题举行会谈。实际上,双方在英国从伊拉无撤军问题上存在差异。上周有报道说,英国有可能宣布在今年年底从伊拉克完全撤军。但是国防部表示还没有做出最后决定。布什抵达伦敦时,有英国媒体报道说,英国政府可能会为从伊拉克撤走英军设定一个最后期限。但是,同时,英国的《观察家》报发表了一篇采访布什的文章。布什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美国反对为联军撤离伊拉克设定强制性的时间表。布什在采访中警告说,任何国家都不要为从伊拉克撤军武断地设定具体时间。他说,任何撤军行动必须基于地面战事的成功。

  英国民众反战情绪一直强烈。就在布什与布朗会见之前不久,上千名示威者聚集在议会广场,高呼"布什-恐怖分子!"的口号。示威集会是由英国反战联盟和英国穆斯林组织发起的。示威者曾计划游行到唐宁街,但警察封锁了通往首相府的白厅街道,并派重兵把守,以确保他们搭设的金属路障不会受到冲击。在示威者与警方发生的冲突中,有三名示威者遭到拘捕。反战联盟的一名发言人安德鲁·波金说,他们认为布什是一名战争罪犯。布什和布莱尔都应该为非法入侵伊拉克而编造谎言负责。

  白宫淡化处理了美英两国政府在撤军问题上的分歧,表示布什总统和布朗首相都主张只在条件适合的情况下撤军。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哈德利说,布什总统和布朗首相都希望撤回军队,但必须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撤军。

  布朗实际是对布什有保留

  英美媒体在宣称两布会谈取得重大成果的同时,也评论说,布朗在谨慎对待同布什关系。布朗是英国工党成员,布什是美国共和党人。从历史上看,美国共和党和英国保守党关系较为密切,美国民主党和英国工党走得较近。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属于保守党,她和和美国前总统共和党人里根曾是“铁杆搭配”。两人密切配合搞垮苏联,成为西方人至今称赞的“佳话”。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属于工党,他和美国前总统民主党人克林顿的关系相当密切,超过和共和党人布什的关系。

[下一页]
[1] [2]
(责任编辑:杨帆)
 
>>发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进入论坛进入博客
·敬告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证030019号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
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中国金融网评论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金融网评论发表的作品,中国金融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中国金融网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产品与服务 - 投稿启示 - 客户服务 - 合作伙伴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 zgjr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金融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亚洲财讯(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金融网络传媒中心 中国网通集团提供宽带支持
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肖金泉律师 黄启力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030019号
MailTo:service@zgjrw.com 
 
联系电话: 86-10-68391639
传  真: 86-10-6839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