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 各级财政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密切配合,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圆满地完成国务院交给我们的任务。 男人阅读 死也要品位 棺材也疯狂 彭海涛:23岁如何成为亿万富翁 麦凯恩妻子曝丈夫“丑闻” 矜贵的里海鱼籽酱 微软鲍尔默的黄金法则 [财政部副部长李勇:]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继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后,又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国务院今天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将有力推动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会议安排,我重点就财政部门切实做好普查经费保障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对普查经费给予必要的保证 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财政部门承担着经济普查经费保障的重要职责,一定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重要性,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普查经费是普查工作的基本保障,普查经费能否落实以及落实的程度如何,将直接影响普查工作的质量和进展。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认真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在财政资金上对普查工作给予必要的保障,保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别是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国务院的通知精神和普查经费支出的有关规定,结合普查工作的实际,合理安排普查经费,确保及时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