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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平:保险业应成为灾害事故的“减震器”
2006年12月28日 17点41分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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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灾害或事故时,在一些发达国家人们首先想到保险公司,而在我国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政府财政的救济和支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吴小平3日在民盟中央举行的“灾害与社会管理”专家论坛上提出,具有转移风险和降低风险危害作用的保险业,应该成为灾害事故的“减震器”。

  吴小平说,美国“9·11”事件发生后,保险业支付了约420亿美元的保险赔偿,大大超过了联邦政府200亿美元的拨款,成为纽约市重建的主要财务来源。而在我国,1998年特大洪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84亿元,保险业给付的赔偿金却仅30亿元;2003年重庆开县发生井喷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保险赔付只有20多万元。

  吴小平说,现代保险在突发事件和灾害管理中具有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的功能作用。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壮大为灾害管理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在灾后重建、恢复正常生活秩序方面初步显示出积极作用。但是,我国保险业发展时间不长,参与灾害管理的经验不足,公民和社会的保险意识薄弱,保险业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应对灾害事故的保险制度不完善,低收入阶层得到的保险保障程度较低。

  吴小平说,灾害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建立起国家财政、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共同参与和负担的体制。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积极作用,应当加强减灾法制建设,明确保险业在灾害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以增加减灾投入,建立地震、洪水、核事故等巨灾保险制度。要加快保险业发展步伐,加强对灾害管理的研究工作,建立综合防灾减灾风险评估体系和安全系统的应急规划。

(责任编辑: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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